注:根据《关于阶段性降比政策到期后续处理的实施意见》(苏房金〔2020〕40号)自2020年5月1日起,已办理缴存登记的各类企业在与职工(工会)充分协商的前提下,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(职工大会)或工会讨论通过后,可在5%-12%范围内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,并将审批结果予以公示,告知全体缴存职工。新设立的各类企业办理缴存登记时可在5%-12%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。
月缴存额自行确定,下限为最低月工资标准乘以10%,最高不超过6600元/月
月缴存额自行确定,下限为最低月工资标准乘以10%(249元),最高不超过6940元/月